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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没有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要被罚款500—10000元。同时,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将不予审批。日前,笔者从荣昌县水务局获悉,该县将对无水土保持方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动刀”。
“这项措施旨在督促房地产开发商们在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更好地保持我县的水土。”县水务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荣昌县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幅员面积的50.47%,水土流失已相当严重,而目前该县的人均水土占有量仅占全国的1/4。
“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担负着城镇建设的重要任务,在我县水土保持工作中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负责人如是说。“本月初,我们就召集县内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培训,并向他们免费赠发了《水土保持政策汇编》。
通讯员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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