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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7月3日电(谭显全)“全县外出务工农民较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难怎么办?”7月2日,县城乡医疗合作管理中心举办培训班,主讲人将这一难题抛给了乡镇卫生机构与会人员。
该中心负责人透露说,目前,大足县部分镇乡处出务工作农民达到30%以上,少数镇乡处出务农民多达50%左右,举家处出农民达到20%。由于在家农民少,就出现了个人筹资难。
针对存在的难题,主讲人在培训班上向与会人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是:创新筹资机制,开展常年筹资。其主要内容一是街镇乡财政所作为新农合个人筹资的征收机构,要按照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在辖区金融机构建立新农合财政账户和财务制度,实行常年收取、定期缴存,县财政基金专户与各街镇乡财政所按月对账。二是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动员农民参合,在征得同意时代为收取参合资金,定期缴存到街镇乡新农合财政账户。三是大胆创新筹资方法,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经农民群众同意,在签订协议前题下,从种粮直补、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助中代扣农民参合资金。
该人士认为,通过创新筹资机制,开展常年筹资,就可以克服现行筹资机制时间短、任务重、成本高和收取难的突出矛盾。从而有效地建立效率高、成本低的新型筹资机制。
大足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示:
7月1日后,城镇居民可继续缴纳合作医疗保险费!
“由于我们在外地,不了解政府在搞合作医疗保险,现在知道后还可不可以保?”近几天来,群众的电话声、疑问声连续的抛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针对群众的疑问?昨日,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过郑重研究后答复:“原来确定的在6月30日前没有缴纳保险费的,将不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待遇,考虑到我县启动时间紧,导致有的群众不了解政策的实际。因此,7月1日后,城镇居民可继续缴纳合作医疗保险费!享受同等待遇。”
据悉,近期以来,大足县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启动准备工作。发出了宣传资料共计10余万套(张);抽调人员进驻全县24个街镇乡协助督促开展动员启动、宣传发动、筹资报表、进度收集等工作;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培训会,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及资金管理、参保人员信息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
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各地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效果,广大群众踊跃参加保险。如三驱镇提前3天完成全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已筹资57400元,参保率达64.6%;古龙乡率先完成筹资工作任务;宝兴镇实现参保率100%。
该中心表示,从7月1日后,全县已经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广大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也正在录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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