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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通讯员刘线平)大足、潼南两地司法所长调解,八旬老人重续前缘。
2006年6月26日,宝顶司法所所长贺本秀刚打开司法所办公室门,一位面容憔悴的老人走进司法所,贺本秀立即热情接待了这位老人,耐心询问老人有何事向司法所反映。原来这位老人名叫罗泽明,现年81岁,家住大足县宝顶镇东岳村五组,十多年前老人的老伴逝世,不久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的潼南县五桂镇东南村4四组现年76岁的尹明珍老人。期间两位老人在村里出具手续去办理结婚手续,由于种种原因未果,两位老人当年不顾子女的强烈反对,毅然在一起同居生活,因此双方子女都不愿赡养,两位老人只得自力更生相互依赖生活。
现在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年老多病,生活起居需人照顾,由于两位老人居住于化龙水库库区的东岳村五组,进出需爬坡上坎,还要乘船,交通十分不便,条件异常艰苦,且罗泽民老人子女的一贯反对。相比较而言,尹明珍老人原老家潼南县五桂镇道路的畅通,交通方便,加之二儿子外出打工,家里需要人照看。于是尹明珍于2008年6月25日离开罗泽民回到潼南县二儿子的家里,由于两人感深厚,罗泽民不顾自己是年岁已高,紧追尹明珍到潼南五桂其二儿子家,只为双方同居十多年讨一个说法。
万般无奈之下双方老人想到了司法所,潼南县五桂镇司法所王世辉所长进行了深入了解。认为两位老人不顾子女的反对,在一起同居生活了十多年,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尹明珍老人这次离家,不是因为嫌弃罗家里穷,条件不好,子女反对等原因,而是为了明确自己与罗泽民老人的关系,给自己一个名份,要求罗泽民老人带起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由于两位老人居住在两个县,属于跨地区调解,五桂司法所王所长便写一张便条让罗泽民老人带到宝顶司法所找贺所长,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贺所长立即与五桂王所长取得联系后,决定于2008年7月1日到宝顶司法所调解,同时邀请了两边综治办的领导、两边的村干部、两位老人的子女到场,大足电视台知道两位老人的事后,觉得两位老人的故事很感人,也感到现场为其做专题报道。调解时对尹明珍老人提出的办理结婚手续,罗泽民老人无任何意见,主要是两位老人年事已高,精神上需子女关心,生活上需照顾,经济上需扶助,而罗泽民的子女不赡养两位老人,希望通过司法所、综治办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能改变他们的态度,老年人同样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同样应得到维护,希望当子女的让两位老人安度晚年。
通过两地的努力,两位老人终于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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